周口刑事律师

-文泳星

15346099939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添加时间:2018年3月9日 来源: 周口刑事律师   http://www.bjdayals.com/
  与有许多相似之处,如主体完全相同,犯罪对象都可以是本单位的资金。但二者是性质不同,有明显的区别:
  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的行为方式只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使用本单位的资金;后者的行为方式是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手段可以是侵吞、窃取、骗取以及其他方法;前者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时,法律并未要求数额较大,后者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求数额较大;前者挪用资金进行一般活动时,法律要求“超过三个月未还”,后者对侵占的时间并不要求。
  2、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然都出自直接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前者是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后者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的故意;前者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打算用后归还;后者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司、企业财物的所有权,而不予归还。

联系电话:15346099939

全国服务热线

15346099939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