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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监督时间是什么时候 自诉轻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应否移送检察机关?

添加时间:2023年3月29日 来源: 周口刑事律师   http://www.bjdayals.com/

 文泳星,周口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立案监督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实践中,立案监督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立案监督时间是什么时候


  检察院3天内作出决定是否报捕,送上一级检察院侦监部门审查,侦监部门的审查期限是7天,这一共10-14天时间就是检察机关拘留嫌疑人的时限。




  二、相关法律规定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应当制作或者,及时送达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或者后七日以内作出书面说明,客观反映不立案或者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连同有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主动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将或者复印件及时送达人民检察院。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不成立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


  人民检察院开展调查核实,可以询问办案人员和有关当事人,查阅、复印公安机关刑事受案、立案、破案等登记表册和立案、不立案、撤销案件、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相关法律文书及案卷材料,公安机关应当配合。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制作或者,说明依据和理由,连同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后十五日以内决定立案,对没有异议的应当立即撤销案件,并将或者复印件及时送达人民检察院。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立案监督时间是什么时候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从立案到批捕监督,期间的时长一般为14左右。要进行的监督程序主要有审查、调查、立案后的跟踪监督。对于公安机关的案件,在监督期间如果发现有错误的情况下,会通知公安机关就行纠正。





自诉轻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应否移送检察机关?

  在刑事诉讼中,控诉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出控诉,其特点是,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或由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控诉。自诉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控诉,自诉人负举证责任,案件不经过公安机关侦查,也不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其中,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能提起自诉,而对故意伤害案等轻微刑事案件,既可以提起自诉,也可以提起公诉。提起自诉的条件是被害人或是法定代理人有证据证明。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自诉案件的证据不足,可以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考虑到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既可自诉也可公诉的案件,为防止因自诉不成立而使这类应当由国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得不到审判,使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权益得不到保护,明确要求,对于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一经移交公安机关,就表明自诉程序终止,案件转入公诉程序。根据规定的精神,公安机关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处理方式仅限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有的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法院审判的做法,违反了对公安机关的职能规定,混淆了侦、控的角色分工,不符合公诉案件的性质要求。因此,对人民法院移送的故意轻伤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应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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