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46099939
文泳星,周口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最新职务犯罪立案标准
1、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
2、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强行索取财物的;
3、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4、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5000~10000元以上;
5、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强行索取财物的;
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二、刑法条文主观量刑标准
1、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5、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三、刑法规定的客观量刑标准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
4、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
5、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
6、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最新职务犯罪立案标准的有关问题,从上面的描述中我们可以发现,5000元以上可以认定贪污罪;5000元以上可以认定受贿罪;5000元以上可以认定职务侵占罪;10万元以上可以认定单位受贿罪。
一、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
2、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强行索取财物的;
3、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4、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5000~10000元以上;
5、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强行索取财物的;
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
7、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
8、私分国有资产罪:10万元以上;
9、私分罚没财物罪:10万元以上。
二、什么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表现,是严重的腐败形式。职务犯罪严重侵害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破坏由此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败坏政府的威信,损害公众利益,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三、职务犯罪的表现形态是什么
1、官商勾结、参股谋利而形成的权钱交易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通过私人生活积累财富的机会增多,少数国家公务人员经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捞一把;的思想死灰复燃,以权力换取金钱和其它物质利益便成了当今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
2、公权私租、中饱私囊而形成的贪污受贿型。该类型突出表现在利用国家赋予的公权力寻租,以国有财产向当事人索贿或受贿。这种职务犯罪轻重有异,涉及面大,往往治而复出,花样翻新,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其势头有增无减。
3、公权私用、私欲膨胀而形成的腐化堕落型。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握有国家权力的公职人员理想信念动摇,经不起时代的考验,有的放松世界观改造,丧失立场,道德沦丧。
4、衙门作风、失职渎职而形成的严重渎职型。长期以来,由于有些部门权力过分集中,使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存在严重的渎职、失职现象。
以上就是和大家一起了解的关于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等相关问题,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与认识职务犯罪,通过了解我们知道,职务犯罪的量刑跟非法所得的金额有很大关系,而且贪污、受贿达到一定数额的就可能判死刑,但这也不是必然会判死邢,只是相对可能性会更大。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