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刑事律师

-文泳星

15346099939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经侦部门管辖的经济犯罪种类 经济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认定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1日 来源: 周口刑事律师   http://www.bjdayals.com/

  文泳星,周口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经侦部门管辖的经济犯罪种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种新型企业兴起很快,有些企业管理者,利用职务之便走私、受贿、挪用公款,这些都是属于经济犯罪。那么经济犯罪侦查程序是怎样的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要求是什么经侦部门管辖的经济犯罪种类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经济犯罪侦查程序


  1、一周内受理案件,也就是初查;受案后一个月内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立案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到案,会上网追逃,到案后会根据社会危害性的程度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2、刑事拘留的初始期限是三日,根据侦查情况最多可以延长四日,如果是多次、结伙、流窜作案的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到期后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有七日的审查期,七日后必须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批准后逮捕期是一个月,到期可向上级检查机关申请延期一个月,到期后可向再上级检查机关申请延期一个月,如有需要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无限期延长;


  4、最后的步骤就是提请起诉,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公诉至法院,检察院公诉的审查期是一个半月!基本就是这样,但是检察院有退回补充侦查的手段,如果退回补充侦查以后公安机关可以补充侦查一个月,共可以退回两次!


  5、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二、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要求


  1、公安机关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范围及立案标准


  走私假币案


  立案标准: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以上的`


  虚报注册资本案


  2、公安机关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


  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的;


  ②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三、经侦部门管辖的经济犯罪种类


  经济犯罪大概有177种,主要分为四大类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和其他贪利性犯罪。但是有一些是有争议的,或者牵涉到多方面范畴的犯罪,因此以下统计只能做参考。


  1、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走私罪;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金融诈骗罪;


  危害税收征管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


  扰乱市场秩序罪;


  2、侵犯财产罪


  3、贪污贿赂罪


  4、其他贪利性犯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渎职罪。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经侦部门管辖的经济犯罪种类;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相信大家也都知道经济犯罪的种类有很多种,具体属于哪种类型还是要根据案情性质来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经济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认定

  经济案件涉猎比较广泛,在我国的法律中,也有明确规定属于经济犯罪的类型,经济犯罪所应该承担的法律也是比较重的,但对于被害人的认定问题又是怎样的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认定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经济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认定


  ;被害人;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刑事诉讼;当事人;之一,存在于大多数刑事案件之中。《刑事诉讼法》没有对;被害人;做出专门的定义,但是结合其他条款,例如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等内容,被害人是指;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实践中,司法机关对;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存在模糊的认识,例如;被害人;及其亲属能否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案件的庭审、能否享有与辩护人同等的阅卷权等等。尽管如此,绝大多数刑事案件;被害人;的身份是明确的。例如盗窃案的失主、伤害案的伤者等等。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犯罪行为给国家、集体的财产造成了损失,所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意味着,在某些刑事案件中,国家、集体也可能成为;被害人;。也有一些犯罪行为并未造成实际的人身或财产等损失,这类案件的当事人中就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害人;,例如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在犯罪行为发生以后,被害人为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参加刑事诉讼,要求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或承担赔偿,这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应当给予充分的保障。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经济犯罪案件中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司法机关认为的;被害人;,没有遭受财产损失,而且基于各种考虑,他们不接受自己在案件中的;被害人;身份。


  二、经济犯罪有哪些种类


  1、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侵犯知识产权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3、制售伪劣商品


  制售伪劣商品的犯罪主要规定在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其中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

联系电话:15346099939

全国服务热线

15346099939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